(记者秦健)针对重庆市近日出现的恶劣天气,市教委昨日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如遇到恶劣天气,学校可视情况临时取消上课或停开校车,但必须及时以电话、短信提示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。
哪些情况下可停课?
暴雨大风雷雨高温等
为确保学生在遇到暴雨、大风、雷雨、高温等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突发时的人身安全,市教委要求,学校可以视情况自行作出留校管理、延迟上下学时间或临时取消上课的决定,但必须及时以电话、短信提示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,并报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。
哪些情况停开校车?
大水漫桥山路塌方等
恶劣天气情况下,要加强交通安全。市教委要求,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要及时对师生进行有关恶劣天气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,同时,近期应对车辆及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。
同时,暴雨天气如遇大水漫桥、山高路陡路滑或部分路段容易塌方等情况,各校(园)长要密切注意接送学生车辆安全,可视情况自行决定停开接送学生车辆,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。
学校还要提醒家长教育孩子不乘坐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车辆,特别是不乘坐摩托、农用车辆及“三无”车辆,确保学生交通安全。
进入汛期,暴风雨、山洪等频繁发生,市教委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要突出抓好汛期校舍安全。要对学校所有校舍和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,发现危房和隐患,应立刻停止使用,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,并及时排危。
夏季雷电灾害频发,各学校校舍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,安装防雷装置,并接受检测验收和维护。
如何预防溺水事故?
学生不擅自结伴游泳
市教委同时提醒,上周我市又相继发生4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。各学校务必对教师、学生开展以“预防溺水事故”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,特别是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故,开展溺水警示教育,告诫学生互相监督、相互劝阻,杜绝私自游泳。同时,要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,共同教育和引导学生在上下学路上、节假日期间,做到“三不游泳”,即: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、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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